四平商标注册分类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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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商标注册分类有多重要?

作者:四平欣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20 08:34:31

四平商标注册分类有多重要呢?打个比方就是,想要去远方至少得知道路在哪里。很多时候,客户花重金请人设计了一个别具风格的商标图样,却在即将申请商标注册的关口上犯难了,因为不知道要在哪些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今天我们就来谈一下商标分类注册的那些事。想要知道自己的商标大概在哪些类别上申请注册,关键要做到两点。

一是确定企业的主营商品或服务是什么,以此为基点,对照最新版的《类似商品和服务的区分表》找到相关联或相似商品和服务类别。以时下热门的打车APP软件为例说明。首先,它是属于第9类中的计算机软件,而软件又是第42类的软件开发商设计和开发,通过第38类的在线数据连接通讯服务,提供的是第39类的运输服务,最后APP也可以通过第35类的广告来增加收入。

这样一条线串下来,就打车APP可以申请注册的类别包括第9类、42类、38类、39类和35类。通过确定主营商品或服务由点及面、查漏补缺,对商标进行相对全面的保护。在发展初期,企业就要把相关联或相似类别注册起来,等企业发展壮大之后再考虑全类注册保护。

企业要做到的第二点是,把与企业经营范围相近的商标进行注册。以经营啤酒为例,啤酒属于第32类,这个时候企业应该把第33类含酒精饮料(啤酒除外)也一并申请注册,一旦企业在日后发展壮大,也可以尽量避免被人傍名牌搭便车,尽量减少维权所需成本。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商标局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在经营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注册地址或公司名称的变更。

此时,您必须到商标局或找到您的商标代理机构更改商标信息。否则,多年来管理品牌的辛苦工作可能会白费,商标会成为别人的宝贝,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那么,为什么不及时进行商标变更会让企业失去对商标的用心管理呢?我们都知道商标不能每十年更新一次。续签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商标局对商标信息进行核查,发现商标名称、地址未变更,商标信息与企业新的营业执照信息不一致,驳回续展申请。

商标信息变更后才能续展,一般需要5-7个月的时间。如果商标过期并想重新注册,可能有人已经提前申请了。勤奋的品牌只能让位于对方。最近,三次商标撤销已逐渐进入许多商标注册人的视野。有些企业可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我的商标使用得很好,没有收到任何信息就被撤销了!发生什么事?商标局收到三年未使用的商标注销申请后,向商标注册人发出通知。

收到通知的地址为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地址。企业营业地址变更,商标信息未变更的,不予受理。在证明期间,商标注册人不能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商标局将100%撤销该商标。综上所述,企业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必须及时变更商标注册信息。还应注意的是,商标变更是指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所有商标应当一并变更。

如果将注册商标申请权范围界定过宽,必然影响到第三人对相同商标资源的使用。商标如同人的姓名,人难免重名,未注册的商标也难免出现相同的情况。如果对注册商标申请权作宽泛保护,则必然要求即使未注册的商标也不能相同或相似,这显然难以做到。身处不同地方的商标使用人难免发生使用相同商标的情形。如果将注册商标申请范围界定过窄,又不能保护注册商标申请权人的利益。所以,在平衡商标注册申请人与其他商标使用人的利益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

⒈商标是否使用基于前面的法理分析,商标注册申请权产生的基础是因使用而产生的商誉,所以,对未使用的商标,其上不可能存在商誉,商标创造人不能主张商标注册申请权。

2.商标注册成功后的使用是否导致混淆一个企业之所以选择并使用某个商标,就是为了在市场上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8]如果其他使用人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权人的未注册商标是否会导致消费混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从保护消费者角度,该行为理应被禁止。

3.第三人主观是否知道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商标注册制度的一大优势在于,它可以使已注册的商标产生公示效果。需要选定使用商标的经营者,可以通过查询系统确定自己欲以使用的商标,在同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是否已被他人注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经营者必须选定其他商标,反之,则可以使用和注册。

而这种查询的成本相当便宜,是合理成本。但商标注册还未成功拿证前,不能产生公示效果,处于不同地域的商标使用人无法通过合理成本获取商标的使用情况,难免出现在同种或类似商标或服务上使用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情形,故必然出现善意使用人。

基于利益平衡的原理,善意使用人不应当被法律所禁止。而第三人主观是否知道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是判断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还是恶意的标准之一。在明知他人已经使用该商标的情况下,选择注册该商标,在很大程度上会被认定是恶意的,反之则被认定为善意。

1、《商标查询单》所提供的查询报告,不含未录入数据库的在先商标权利信息;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十、十一、十二条所规定的内容。

2、《商标查询单》所提供的信息以计算机存储数据为依据。需要进一步了解查询结果的详细资料,请依据查询报告查阅《商标公告》。 

3、《商标查询单》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如遇节假日,回复的期限顺延;如遇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如计算机备份、计算机故障、计算机病毒日、停电等),自恢复正常工作之日起顺延期限。 

4、特别需要注意:通达商标服务中心提供有偿的查询服务,仅提供是否存在在先商标权状态的查询,是否构成与在先权利的冲突还需要申请人自行判断。此外,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违背《商标法》第九、十、十一、十二条的禁用条款等驳回事由,也需申请人自行判断。因此,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具有自愿性,是否申请查询完全由商标注册申请人自行决定;具有有偿性,必须按照规定缴纳查询费;具有参考性,查询结果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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