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公司商标注册的相关规范
作者:四平欣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8 08:10:30
如果企业想要同时拥有该商标的商标权和版权,在注册商标时,企业应同时进行版权登记。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所有人取得的在指定商品或者服务商独占第、排他使用商标的权利。简单的讲就是你拥有商标的该有的权利(使用权,许可使用权,独占权,禁止权,投资权,转让权,继承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在生产、加工、制造等地方利用商标。著作权即是又称版权,版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商标与版权的相似点
1、商标权和版权同属知识产权,并且都是对无形资产的保护。
2、商标权和版权都会受到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商标和版权的区别
1、申请机构不一样。商标是通过商标局进行申请的,版权是通过中国版权登记中心进行登记的。
2、保护对象不同。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四平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某些特别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是以作品的完成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
3、保护期限不同。商标的期限只有10年有限期,超过10年需要进行商标续展。而版权进行登记之后,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4、客体不同。商标是区别同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经营者并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商标标识本身。而版权(著作权)是针对文字、音乐、艺术、科学创作等原创的保护。
问题一:规章制定的背景是什么?答: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商标促进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中小微企业不断涌现,市场主体对注册商标的需求增长空前。近年来,随着四平商标注册程序优化、注册周期缩短、注册成本降低,当事人获得商标注册更为便捷,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大量以傍名牌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和为转让牟利而大量囤积商标等问题。这些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修改决定。规制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行为是此次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增强商标使用义务,增加“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首先在审查阶段予以适用,实现打击恶意注册的关口前移,并将其作为提出异议和请求宣告无效的事由,直接适用于异议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中;二是规范商标代理行为,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存在恶意注册行为的不得接受委托,一经发现,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对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恶意诉讼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
从而将规制恶意注册行为贯穿于整个商标申请注册和保护程序,在责任主体方面既包括申请人和权利人也包括商标代理机构。本次修改为规制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提供了直接、明确的上位法依据。为着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保障商标法顺利实施,有效规制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体现严厉打击的决心和导向,促进公平竞争,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章。
问题二:规章的起草思路是什么?答:规章在起草思路上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遏制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明确申请商标注册和从事商标代理的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职能,将打击关口前移并实现全流程覆盖。二是配合商标法最新修改,细化商标注册部门依据商标法第四条进行审查时的考量因素,以及第六十八条行政处罚的适用情形和处罚幅度。三是强调监管与引导相结合,将商标审查、管理流程内规制手段与信用记录和代理管理等流程外措施相结合,将政府部门积极引导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形成严厉打击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长效机制。
问题三:依据规章规定,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商标申请注册行为有哪些?答:目前商标法中关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申请商标注册的规定散见于多个条款,规章在第三条对商标法规定的、实践中常见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类型进行集中列举,包括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代理人、代表人未经授权申请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基于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明知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存在而申请注册该商标的,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的,以及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具有不良影响的行为。明确了申请商标注册的要求,为审查和执法提供更为明确的依据,并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解读和正面引导。
问题四:规章对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有哪些要求?答:为了规范代理行为,净化商标代理市场秩序,规章第四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存在恶意注册行为不得接受委托及其他不得从事的行为,包括属于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属于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代理人、代表人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抢注商标的,以及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此外,规章明确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问题五:近期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尤其是知名网红敬汉卿的名字被他人恶意抢注事件。依据商标法和规章规定,将如何处理恶意申请注册行为?答:修改后的商标法和刚刚出台的规章,将实现在审查、执法等多个环节有效打击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如抢注知名网红名字类似案件,对于尚未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部门在审查过程中根据舆情、举报线索等发现相关申请属于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依法驳回,不予公告;在初步审定公告期间被提出异议的,商标注册部门经审查认为异议理由成立,应当依法作出不予注册决定。对于已注册的商标,相关权利人可以依法提出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经审查无效宣告理由成立的,商标注册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该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注册部门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于上述决定或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复审、诉讼等程序。此外,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下一步,商标注册部门还将发布近年来处理的商标恶意申请典型案例,以体现立法效果和威慑力。
问题六:商标注册部门在实践中将如何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答:审查实践中,如果商标注册部门发现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存在无正当理由大量申请商标注册、交易商标、占用公共资源,及多次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抢注他人商标等情形,则会继续审查该申请是否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具体来说,在认定是否构成恶意申请时,审查员需要综合多项考虑因素和个案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如利用商标审查系统中查询申请人的申请历史、转让情况等相关事项,筛查驰名商标、知名地名等禁注词;通过营业执照、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对所在行业、违法记录等进行查询。此外,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认为申请人涉嫌恶意申请或者囤积注册的,可以要求其做出相关说明。
问题七:规章规制了商标代理机构的行为,如果代理机构明知委托人存在恶意申请行为仍然接受其委托办理申请,将如何处理?答:根据商标法和规章的规定,对于上述行为,如果查证属实,将由行为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决定停止受理该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此外,还可以适用其他处理措施,包括将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代理机构负责人进行整改约谈;由商标代理行业组织依法采取行业自律措施等。
问题八:针对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人,在信用惩戒方面会有哪些具体措施?答:实践中,对从事违法行为的行为人给予信用惩戒是非常有效的规制手段。在专利领域已经有了很多成功经验,包括2018年11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其中将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之一。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研究制定《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对落实备忘录的操作问题进行细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制定中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也在研究考虑将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作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之一。下一步,将仿照专利领域的做法,将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纳入联合惩戒的范围在相关规章和文件中予以明确。
问题九:相关部门在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健全内部监督方面有哪些举措?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积极引导申请人依法申请商标注册、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进一步畅通商标申请渠道、优化商标注册流程,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为申请人直接申请注册商标提供便利化服务。在内部监督方面,将健全相关制度,对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从事商标注册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法办理商标注册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十:请问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了哪些措施规制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下一步将如何加强?答: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高度重视商标恶意注册问题,依法对商标恶意抢注进行规制,尤其是近年来将打击恶意注册关口前移,在商标注册审查和审理阶段采取有效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商标恶意抢注行为,这些措施包括:一是通过梳理典型案例,明确需要规制的包括大量摹仿、抢注他人驰名商标等在内的恶意注册行为。二是在审查系统中增加提示功能,对涉嫌恶意注册的申请要求审查员综合考量相关信息,严格审查。三是采取提前审查和并案集中审查等措施,从严适用法律,坚决遏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四是加强对恶意商标申请的监测,一经发现及时处理。五是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约谈代理机构,加强警示规范和正面引导,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2018年,在审查和异议环节累计驳回非正常商标申请约10万件,2019年第二季度共驳回恶意申请2.4万件,约占同期驳回量的4.2%。商标法的最新修改和这次规章的出台,为严厉打击恶意申请注册行为提供了更加明确和直接的法律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加大打击恶意商标注册行为的力度。
下一步,商标注册部门将尽快制定具体规程,对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进行细化,并发布近年来处理的商标恶意申请典型案例,以体现立法效果和威慑力。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推进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准备工作,通过对商标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论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继续加大商标恶意申请打击力度,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发挥商标促进经济发展作用。我们相信,随着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必将进一步规范,营造更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全国工商系统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作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抓手,从减少审批、降低门槛、转变职能入手,采取登记注册便利化的有效措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注册资本限额、首次出资和货币出资比例,改企业年检制度为年报公示制度等,为创新创业清障搭台,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领取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分公司及企业分支机构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包括: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企业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营项目类别、成立日期;
(二)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名称、企业类型、经营场所、投资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营项目类别、成立日期;
(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名称、企业类型、经营场所、负责人、主营项目类别、成立日期;
(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经营者、主营项目类别、成立日期。三营业执照设置重要提示栏,载明商事主体经营范围、认缴和实际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经营场所、营业期限、年度报告、许可审批等情况和信息的查询方法。
四商事主体可向商事登记机关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新版营业执照上印制了企业的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普通市民就可以直接进入广州市商事登记信息公示平台,查阅企业当前的具体信息,包括登记和申报信息、许可审批信息、年度报告信息以及监管信息等。代办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法人身份证原件,股东、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3、新公司经营范围(若不知如何填写经营范围,可参考如何填写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
4、注册资金:(关于注册资金入资方式及银行,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5、出资比例:对于股东在注册资本方面的比例;
6、任职分配:执行董事或董事、经理、监事名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电话;
7、注册地址:产权证复印件(产权所属人为单位的每页盖章,产权为个人的每页签字)、租房合同原件、产权人是个人的提供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产权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章。企业住所证明(盖章或签字);
8、办理人员联系方式:座机、手机、邮箱。
商标是针对于商品存在的一个东西,我们都知道东西生产出来是要让它体现出来价值的。
这都是大家知道的事实,但是不知道你们能够知道四平商标注册方面的知识,这是更加让集体有深入了解,这就需要全方面的了解才能知道,原来注册商标或许很简单的事情,因为你们要了解方面是有很多,这样企业商标注册才会更加完美,让你不用这么曲折,也不会感觉很为难,下面就给你们带来关于商标注册方面的知识,让你们了解得更加透彻。
首先可以先来看看商标的别名,“TM”是“TradeMark”两个英文词首字母的缩写,“TM”可以当作标志来使用,当然了,是不可以把标志就可以当作商品名称、广告语、商品原料等其他方式来使用。
TM标记到底是有什么用处,这个不是很关键的问题,下面我们就要商标的文字应该是采用什么字体,商标注册以后是不是也可以更改字体呢?
商标如果你们是在注册成功以后,是不能随意更改,当时是什么样子,那么就应该是什么样子。并且商标的字体是要花成本的,不能随便的借鉴,这个就是使用权的问题了。如果实在是想要更改商标的字体,就一定要重新注册商标了。
刚刚我们也说到了字体,那么最终什么样的字体是免费的呢?
这里就给你们推荐几种免费的,分别有方正黑体、方正书宋、方正仿宋、方正楷体;这是免费的中文字体。
在一般情况下商标里面是包括文字和图标的,那么到底是不同步申请还是共同申请好呢?
还是分开申请比较好一点,毕竟一起申请是会有危险性的,就好像是可能会出现被打回来的可能,还不能随心分开,最终的结果是可能出现取消的状态。所以,还是不要一起申请比较好一点。商标注册是不是可以进行个人商标注册呢?
如果是在大陆还是要个体工商户执照才能够注册商标,如果没有在大陆,那就可以申请个人商标注册,不同地区还是有不同的规章准则,所以,遵循你们的地方而定。
上一篇:铁东区注册商标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下一篇:铁东区个人商标转让要警惕的陷阱
最新文章
- 双辽企业商标变更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2025-01-24 ]
- 伊通企业商标塑造品牌形象的指南[ 2025-01-23 ]
- 伊通企业商标注册的关键原则与实践指南[ 2025-01-22 ]
- 四平公司商标代理战略的坚实后盾[ 2025-01-21 ]
- 四平公司商标管理规范与实践[ 2025-01-20 ]
- 四平企业商标申请材料指南[ 2025-01-19 ]